现代社会
大家都非常注重养生
有人喜欢食补
有人喜欢锻炼
还有人喜欢吃保健食品
但是
保健食品可不是药品
若不从正规渠道购买
更可能导致病从口入
近日
内黄一男子销售的保健食品
竟然含有"伟哥"成分
案情回顾
年10月份以来,向某天明知“老中医”、“金牌玛卡”、“虎王”等男性保健食品无“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且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仍为获利而从他人处进购,并通过其经营的某成人用品无人售货店对外销售。经鉴定,向某天进购并对外销售的“老中医”、“金牌玛卡”、“虎王”等男性保健食品中均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向某天非法销售金额元,非法获利元。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向某天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向某天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初犯、无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经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向某天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
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都是无稽之谈;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因为食品安全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压倒一切。
保健食品不是药,本质仍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治疗疾病的物质,千万不可当成药品来吃。本案中,向某天所销售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西地那非是一种血管扩张剂,俗称“伟哥”,作为一种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西地那非与硝酸甘油等硝酸酯类药物一起使用,会导致血压急剧下降,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健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地那非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
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当合法合规经营,若贪图利益而置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警惕虚假宣传,确保从正规渠道购买和食用合格健康保健食品。(素材来源:第二检察部李军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