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食品不等于保健食品

  功能食品主要包括软糖、压片糖果、代餐奶昔等,宣传功效包括美容、瘦身、助眠等。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的食品类别划分为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两大类。其中,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主要的差别在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产品外包装上有保健食品标识“蓝帽子”。

  特医食品的定义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而上述店铺售卖的功能食品没有“蓝帽子”认证,既不是保健食品,也并非特医食品,严格来说只是普通食品。

  不少功能食品宣传功效包括美容、瘦身、助眠等,误导费消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目前确实存在着大量普通食品声称其功能性,这也是管理部门比较头痛和纠结的问题。不过,现在也有大量对普通食品进行功能声称施行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的案例。

  据了解,有些产品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被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属于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情形。

  在目前的管理制度中,允许保健食品进行功能性声称的一共有27项功能;营养素补充剂声称按照保健食品管理,保健食品上市有审评审批后的注册和备案注册两种路径。

  目前市场上的功能食品宣称的保健功效普遍缺少实证,却屡屡在广告宣传中打着“擦边球”,以“伪概念”误导消费者。

  所以购买功能食品时需要格外注意,谨慎购买,不要被商家的虚假宣传冲昏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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