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说,在保健食品经营领域,部分产品存在违法宣传营销、非法“会销”、欺诈误导消费等“套路”,希望大家在购买时提高认识、谨防受骗。以下消费提示供参考。详见↓
消费提示
该起案件发生于年新冠疫情期间,涉案企业利用消费者期望预防新冠肺炎的心理,通过电视购物方式大肆宣传产品具有疾病预防作用。任何食品宣称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属于虚假宣传。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防推销陷阱,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防控措施,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不轻信、不购买、不食用所谓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食品。并鼓励消费者拨打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拍案说法
当事人系“健美生维生素d维生素c咀嚼片”进口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主,自行设计、制作并在东方电视购物频道发布“打赢这一仗!防病驱疫,提高免疫力是关键”“一定要补充维生素c,能够提高我们身体的一些免疫力”等宣传内容,并展示了宣传商品与其他维生素c片的对比图片,将两者的产品成份标红进行对比。
当事人发布含有涉及疾病预防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与药品和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
消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消费者选购带有“蓝帽子”标志的保健食品时,应通过查看保健食品产品标签上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内容,确定是否适宜本人食用。经营单位通过网站、广告、宣传单、销售人员介绍等任何方式宣传产品标签标识保健功能以外功能或疗效的,属于应当予以查处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拨打热线举报。
拍案说法
当事人租赁多处场地以“健康管理”的名义开展保健食品和营养套餐销售,先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