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男子网上售卖性保健品12万余元,含

您可能听说过

“毒豆芽”、“毒面筋”、“毒奶粉”

但您听说过“有毒保健品”么?

6月11日中午,宿迁市沭阳县永安路派出所民警协助扬州警方在城区某小区物业办公室二楼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经查,年1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26岁)在商城上注册了10家网店,在其中“顺贵滋补养生专卖店”、“顺贵传统滋补养生专营店”、“顺贵滋补养生专营店”、“念慈堂传统滋补专营店”四家店内向顾客销售“玛卡”、“黑金”、“虎王V8”、“奇力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性保健品,共计销售性保健品12万余元,获利9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移交扬州警方处理。

法律链接

《刑法》之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过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我跟你讲

吃那些东西

没用

副作用还很大

我朋友说的

来源丨沭阳公安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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